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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机工程专业(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区级优势特色专业)

作者: 时间:2021-06-07 点击数: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航运、造船、海事、船检、机械设计及制造等领域从事航海、船舶建造、海事监督、船舶检验、机械设计、维修与制作等工作,具有满足现代航运业需求的高级应用性型人才。

本专业参照航海学历教育及轮机工程教育认证标准要求进行培养。同时根据需要培养符合STCW公约2010年马尼拉修正案和最新国家海船船员适任标准要求的掌握现代化船舶机、电设备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技术应用性船舶机、电管理的高级船员。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培养学生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政治方向、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健康的身心素质,系统掌握识图制图、机械设计、操纵和维修船舶动力装置、船舶自动化和船舶电气设备和对船舶监修、监造等符合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管理级要求,专业技能符合公约操作级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学生在校需完成从事船上工作人员所需系列课程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还需在船上完成规定的海上实践学习。毕业时经国家海事局组织的考试取得海船三管轮适任资格的学生,毕业后可经过规定时间的海上见习,取得无限航区3000KW及以上船舶三管轮适任证书。

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严谨治学、实干创新,具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而奋斗的理想、事业和责任感;

2.在国际交往中,保持礼仪风范,维护祖国尊严,树立国防观念;

3.具有良好的海员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应变能力,养成勤奋学习、吃苦耐劳、服从命令听指挥的优良品质以及团结协作、同舟共济的集体主义精神;

4.掌握船舶动力装置、电气、液压、气动和机电一体化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5.掌握轮机管理、轮机系统的保养和维修等基本技术;

6.具有操纵轮机设备,履行船舶监修、监造职责的初步能力;

7.熟悉有关海船运输安全和环保方面的公约和法律法规;

8.了解海洋运输船舶的发展动态;

9.具有轮机英语会话及阅读专业英文资料,书写业务函件的能力;

10.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具有健康的体魄,从事轮机管理职业的能达到《海船船员体检适任标准》要求。

11.掌握船舶数据库管理及应用的知识;

12.掌握文献检索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13.经过理论学习、专业实践和技能训练,符合国际海事组织(IMO)STCW78/10国际公约对航运人才的最新要求。

三、学制与学分

标准学制4年,学习年限3-6年,共200学分。

四、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完规定学分,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轮机工程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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